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远洋与极地生态环境调查任务,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质量控制和技术体系建设。
二、承担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研究工作,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标准、规范研究工作。
三、承担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美丽海湾建设及成效评估、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海洋倾倒区选划技术支持工作。
四、承担国家核应急海洋辐射监测、海洋辐射环境监测、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支持工作。
五、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履约和国际合作交流的技术支持工作。
六、承办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