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邮箱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测绘地理信息社会服务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6  |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89号),现将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测绘地理信息社会服务事项内容公示如下。

一、资质范围

甲级: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海域权属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编制。

二、服务条件

1.委托人提供项目技术任务书或技术要求。

2.如需开展外业,外业测绘现场需满足进场测绘条件。

三、工作流程

1.双方沟通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2.双方协商服务价格,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3.我方提交技术设计书或实施方案

4.我方项目实施

5.双方成果验收

6.我方提交成果

四、办理时限

严格按照与委托人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按时向委托人提交合格成果。

五、收费标准

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