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揭牌
11月22日,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省海洋监测中心)揭牌仪式在烟台举行。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司长蒋火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德雁,省委编办副主任邵长才出席揭牌仪式并共同揭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霍太英主持揭牌仪式。
蒋火华指出,省海洋监测中心及7个沿海分中心的设立,进一步理顺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测支撑管理机制,增强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力量。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希望省海洋监测中心不断提高监测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为海洋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侯翠荣指出,省海洋监测中心的成立是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山东省陆海统筹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踏上新征程。省海洋监测中心要坚定不移贯彻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做到政治坚定,提升履职水平,抓好统筹协调,要对标国内一流监测机构,不断提升监测能力和科研水平,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山东提供更加有力的监测支撑和工作保障。
郑德雁对省海洋监测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表示省海洋监测中心的成立对烟台市提升海洋环境应急监测和快速响应能力、保障海洋环境安全稳定意义重大,烟台市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省海洋监测中心在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共同开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据了解,2024年8月9日,山东省委编办正式批复成立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在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创新“两级管理、一体运行”模式,并在7个沿海市设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分中心,搭建起“1+7”省市一体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据了解,“两级管理、一体运行”模式中的“两级管理”,是指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既承担所驻市陆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又承担所驻市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同时受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的指导;“一体运行”是指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在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基础上组建,组建后由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统一管理两个中心的专业人才、仪器设备、车辆船舶等,既承担对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筹指导职责,又负责所驻市陆域海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将按照全国一流海洋监测机构的目标定位,逐步打造成为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中心、质控中心、科研中心、服务中心、应急中心、培训中心,并将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指导7个沿海分中心快速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美丽山东和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