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意见
发布时间:2018-02-02 | 来源:本站编辑
1月22日,盘锦市召开市政府八届一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市长郝春荣主持。会上,传达了国家海洋督察组督察辽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盘锦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提出,成立盘锦市整改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郝春荣任组长,副市级干部朱中国任副组长,市监察、宣传、发改、财政、海洋、环保、国土、交通、林园、规划、督查室等部门及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主要领导为成员,共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海洋督察反馈辽宁省督察整改意见中盘锦市的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制定盘锦市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落实措施,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会议强调,要加大督查督办,督促整改落实;要强化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及时公开公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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