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邮箱 | 联系方式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环境要闻 > 正文

国家海洋局通报奖励在“8·12”天津爆炸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相关集体和个人

发布时间:2016-12-26  |  来源:本站编辑

中国海洋报讯  近日,国家海洋局下发通知,对在“8.12”天津爆炸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5个集体和40名个人予以奖励。

2015年8月12日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以下简称“爆炸事故”),造成部分化学危险品泄露,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人多次就应急处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为确保海洋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在国家海洋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局有关单位和部门迅速反应,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工作,较为出色地完成了天津港港池及周边海域应急监测预警工作,及时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准确可靠的环境信息,为保障海洋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做出了贡献,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通知指出,在爆炸事故应急期间,国家海洋局参与爆炸事故应急的技术人员业务精通,海上作业人员训练有素,投入的船舶仪器性能良好,获取的信息数据准确可靠,充分发挥了海洋部门的技术优势。现场工作人员面对危化品污染的威胁,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努力克服海况恶劣、监测范围广、样品数量多、分析检测难度大等困难,夜以继日,连续作战,展现出临危不乱、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海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海洋工作,国家海洋局对在“8.12”爆炸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等5个集体、陈力群等40名个人予以奖励。

通知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努力,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国家海洋局党组号召全局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受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扎实工作,在海洋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海洋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受奖励集体(5个)

立功: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嘉奖:中国海监第二支队、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保处、中国海监第一支队

受奖励个人(40名)

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三等功:陈力群 许国栋 池政豪 窦月明 何建苗 嘉奖:吴学智 杨金山 王茂君 罗传峰 时平 苏广骏 张海勇 曲平 袁广军 朱焰炉 齐平

事业单位人员 立功:张秋丰 张友篪 嘉奖:吕则和 王彬 周青 尹维翰 屠建波 宗燕平 韩树宇 侯继灵 王众 杨鲁宁 牛福新 吴盛青 赵顺明 王菊英 姚子伟 张微微 林雨霏 武江越 杨逸秋 高佳 胡楠 盖泳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