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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局长吴强谈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提升监测能力 加强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5-24  |  来源:本站编辑

中国海洋报迅:近年来,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认真贯彻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和《推进海洋生态监测网络建设意见》,围绕建设海洋强国和美丽海洋目标,重点在“一个规范、两个加强、三个推进”上下功夫,即进一步规范海洋环保行政审批事项与环境监管工作,持续加强近岸海域监测评价和海洋应急监测预警两项工作,不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环保信息化和监测质量控制3项工作。

即日起,本报将陆续刊登反映东海分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文章,回顾成绩,分享经验。

牢固树立绿色理念,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思想贯穿于海洋管理各方面,是国家海洋局“十三五”时期海洋工作总体思路的重要内容。

作为国家海洋局派驻东海区的海洋行政管理机构,东海分局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日前,《中国海洋报》记者就东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如何进一步推动东海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问题,专访了东海分局局长吴强。

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较大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东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的现状和特点。

吴强:东海区海洋经济发达,随着《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相继实施,海洋开发和利用的热度不断升高,这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十二五”期间,东海区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稳定,但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排放、海洋开发利用并行,环境污染与生态系统退化情况依然存在。

目前,东海区海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由于东海区入海河流众多,受流域来水、沿岸排放、养殖区密集等多重因素影响,入海污染物总量巨大,近岸海域富营养化严重。“十二五”期间,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平均面积为 3.5 万平方公里,约占东海区监测海域面积的6%,主要分布于大中型河口、海湾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海域,水质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南黄海绿潮持续多年暴发,东海海域赤潮时有发生。大型河口、海湾密布,海洋生态系统脆弱,长江口生态系统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杭州湾生态系统常年处于不健康状态。海洋开发利用强度大,围填海、海上风电、深水航道、滨海电厂等大型海洋(岸)工程多、海洋倾倒量大。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风险压力较大。

重点监测近岸海域环境

记者:针对东海区海洋环境特点,东海分局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

吴强:针对东海区陆源污染物排放及海洋开发活动对近岸局部海域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较大的问题,东海分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国控站点监测制度,以近岸海域监测为重点,开展覆盖全海域大面监测与海洋站高频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模式,布设国控水质站位416个、海洋站高频监测站位72个,以满足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考核的管理需求。二是以浙江舟山区域海洋潮位站为试点,开展岸基站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海洋生态环境在线监测智能平台和生态浮标在复杂海域监测应用。三是强化海洋环境监督性监测,加强对海洋生态敏感、环境污染严重的港湾,社会公众关注重点海域及地方排污口、重要河口海域的监督性监测,实现对倾倒区、油气勘探开发区、重大海洋工程的全过程跟踪监测,利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大对近岸海域环境问题以及突发海洋生态环境事件的监督性监测,进一步发挥海洋环境质量通报制度的作用,提升监督效能。四是创新和完善海区海洋环境保护分区分级责任制,在已形成以海区监测中心为核心、6个中心站为骨干、27个海洋站为基础的三级监视监测监管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监测和监视监管工作前移,按照“监测观测一片海”的思路,深化海洋站一站多能建设,建设一专多能、技术全面的基层监测队伍,全面提升海区环境监测能力。

提升监管效能 维护环境安全

记者:今年年初召开的东海分局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要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监测、环境监管监测等6方面工作。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吴强:在总结2015年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东海分局今年将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监测、环境监管监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在线监测和生态环境监视等六大工作。一是对全海域416个站位海水以及重点河口沉积物、二氧化碳、海洋大气等开展监测,以摸清东海区总体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二是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以掌握管辖海域海洋生物种类和数量及其分布、变化状况,典型生态监控区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和重要滨海湿地水鸟和栖息地变化状况。三是对在用的海洋倾倒区、油气开发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陆源排污口等开展监管监测,以摸清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活动对邻近海域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主要污染源状况,为中央和沿海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开展赤潮、绿潮、溢油、放射性等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监测,掌握沿海主要风险源分布,摸清其对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潜在风险,为海洋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开展海洋在线监测示范应用,推进近岸海域、海湾、重要河口等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六是对东海区海洋倾倒、海上油气开发、海洋(涉海)工程、赤潮以及海洋保护区人类活动干扰等开展跟踪监视工作,直接为海洋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以及执法工作提供依据。通过开展上述工作,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职责,提升海洋环境保护监管效能,强化监测评价与环境信息公开,维护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安全,使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东海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

用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记者:“十三五”期间,东海分局将如何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吴强:东海分局将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坚持绿色发展。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东海区三省一市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推进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国家级海洋保护区生态监督检查,加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整治修复工程的监督、评估与考核工作。

同时,东海分局还将推进实施环保领域重点专项,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全力推进舟山海洋环境综合保障基地建设工作,争取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全面提升海洋业务综合保障能力。二是围绕“智慧海洋”建设工程,推进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通过在线、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长江口区域、省际跨界区域的监测,加大主要河流通量监测频率,开展全面、系统的水动力监测,提升风险防控与应急监测能力,并开展新型环境灾害常规监测。三是深化环保信息化建设,依托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系统,构建“一网、一图、一系统”的东海区海洋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监测信息集成共享与高效利用,健全海洋环保公众服务平台,落实海洋环境信息公开。

此外,在提高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方面,东海分局将强化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和海洋环境灾害应急管理,修订、健全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及环境突发事件预案,明确责任区和应急信息首报首发责任;加大对应急队伍的建设,提升东海区各级监测机构应急监测能力,提升现场快速监测和预警预测能力,提高应急效率;建立东海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增强事前防范能力;继续开展西太平洋放射性监测预警业务化运行,推进国家核应急救援海洋辐射监测东海分队建设,提高核应急监测与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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