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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召开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04-26  |  来源:本站编辑

2016年4月25日,辽宁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会在沈阳市召开,省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沿海五市(不含大连市)和14个县(区)海洋主管部门分管局长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海域和海岛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主任方朝辉主持,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李志军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上,方朝辉同志传达了《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关于做好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核心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调了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近一段时间组织召开的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推进会的有关要求;通报了国家海洋局检查组对全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2014年-2015年业务化运行情况检查意见,并要求各市抓紧时间编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十三五”规划,于5月15日前报省海域动态监管中心。 --------------省海域和海岛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副主任朱旭德通报了辽宁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总结了各市、县(区)在项目前期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普遍存在的5类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间进度。

各市、县(区)分别汇报了本级海域动态能力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汇报了中期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也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

李志军同志在总结发言时,对全省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取得的工作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各市、县(区)领导高度重视,按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监管机构全部获得编办或上级政府的批复、配备了专业人员、落实了办公场所、完成了设备采购和视频会商室、机房改造,完成了无线基站和远程视频监控站的选址,项目建设整体进度走在了全国前列,在国家海洋局对项目的阶段性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但在中期检查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他强调:一是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争取把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打造成让各方满意的优质工程。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已纳入国家海洋局“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列入未来五年生态文明建设的技术保障,一定要建设好;二是全面提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各市、县(区)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本级建设任务,做到项目建设与档案管理同步进行,档案要全面、准确、有效,符合程序规定;三是要加强项目建设的中后期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项目节余资金提出合理计划,待批复后使用,同时落实设备运行维护责任人,确保正常运行;四是加强技术队伍建设。争取多方支持,招聘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主管局长和监管中心主任要熟悉了解海域动态的业务要求;五是做好海域基础数据体系建设,努力收集历史海域权属数据、养殖用海数据、公共用海数据等,按国家制定的标准要求整理规范后,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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