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 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建设美丽海湾
海湾作为近岸海域最具代表性的地理单元,是经济发展的高地、生态保护的重地、临海亲海的胜地,同时也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攻坚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区、制约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关键区。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十四五”以来,美丽海湾建设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国家层面印发了《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等相关文件,沿海地方美丽海湾建设的创新实践也在全面有序推进,建设美丽海湾的积极性高涨,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大格局逐步建立健全。以“一湾一策”为抓手,统筹实施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岸滩环境整治等举措,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由2016年的72.9%上升至2023年的85%,提升了12个百分点;2023年全国283个海湾中,有167个海湾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超过85%,其中122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100%;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比例由2004年的20%增加至2023年的29%,基本消除“不健康”状态。以优秀案例为示范,基层创新水平不断提升,2022年和2023年全国共遴选出20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这些入选案例各美其美、富有特色,总结凝练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创新建设模式,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指导帮扶、两行一看”推进机制日趋完善,生态环境部成立了美丽海湾技术帮扶组,负责对美丽海湾建设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帮扶,以开展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为示范引领,通过海湾治理“把脉行”、美丽海湾“采风行”和优秀案例“回头看”等三个活动,指导督促相关沿海地方持续深化海湾生态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近岸部分海湾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海洋生态退化趋势尚未根本遏制,海洋垃圾污染等影响了公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实现全域美丽海湾建设还面临着诸多挑战。
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继续抓好美丽海湾建设,“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此我们需要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和海湾综合治理融合融入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以高品质海洋生态环境支撑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海洋辨识度的美丽中国建设成果。
一、对标水清滩净,陆海统筹推进海湾污染防治
遵循陆海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内在规律,以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为抓手,巩固深化海湾水质污染治理成效,加强陆海统筹和区域联动,实现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以海湾为基础单元和行动载体,通过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沿岸陆源污染源整治、海水养殖环境治理,以及蓝藻水华、赤潮绿藻等生态灾害防治,不断消除近岸海域劣四类水体,大幅提升优良水质比例;加强岸滩垃圾污染治理,实施垃圾源头管控和岸滩垃圾清理工程,建立城市化区、公众亲海区等的长效“净滩”机制,大幅减少岸滩和海漂垃圾,提升公众亲海环境品质。
二、对标鱼鸥翔集,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海湾生态系统各生态要素之间联系紧密,且易受到人为活动的破坏而难以恢复。应进一步增强海湾生态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实施退围还海还湿、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恢复修复红树林、海草床、珊瑚礁、滨海盐沼等重要生境,加强鱼类、鸟类等标志性生物及其栖息环境的系统保护与恢复修复,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全面改善海湾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海湾生态服务功能。
三、对标人海和谐,不断提升公众亲海品质
加强海湾公众亲海区生态环境品质提升,切实保障沿海城市公众亲海的生态空间充足、生态环境优良,持续满足人民群众观景、休闲、赶海、戏水等亲海需求。以海湾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促进形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模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空间格局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人海和谐共生,切实做到“人海和谐”。
四、强化长效机制,创新海湾监测监管手段
进一步优化海湾监测点位布局,填补监测空白,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利用各类监管手段,建立常态化监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推进解决机制。不定期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将建设成果不明显或存在不符合美丽海湾标准要求的海湾,移交流域海域局督导办理,确保美丽海湾建设成果不倒退、不缩水。建立国家美丽海湾建设信息化平台,加强海湾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提升对重点海湾生态环境状况、人为活动等精细化智慧化监管能力。
五、注重提质增效,推动全域美丽海湾建设
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数量与质量双提升,全面实现扩面、提质、增效,指导河北省秦皇岛市和唐山市、山东省威海市和日照市、江苏省盐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海南省三亚市等前期基础较好的沿海城市,试点谋划一体化开展城市毗邻海湾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与综合监管,打造全域美丽海湾,推进沿海地市全域美丽海湾建设,推动美丽海湾建设从局部重点整治到全局系统治理转变。
作者:兰冬东 许妍 王展 于爱灵
作者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