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 来源: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环境监测中心(站),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中心站、分站、重点站:
为掌握我国管辖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落实《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9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9〕112号)要求,做好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强化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支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任务安排,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2019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2019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2. 2019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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