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召开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现场调度会
为深入推进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精准核准排查整治信息,构建“以底数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治为手段、以质效为标准”的闭环工作机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日组织大连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逐市召开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现场调度会,切实推动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落地见效。
会上,沿海六市生态环境部门详细汇报了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情况,重点讲清排查整治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与实践经验。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海洋专班针对具体工作细节,与沿海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展开精准问询与深入交流,并现场操作演示利用遥感影像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的技术方法,直观展示如何通过卫星遥感锁定疑似排污口位置、结合现场核查精准定位,为基层一线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
会议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压实责任,拧紧考核“责任链”。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明确2025年底前必须完成近岸海域所有排污口排查,并基本完成重点海湾排污口整治。各地要切实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问题导向,打好排查“组合拳”。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确保无遗漏、无错报;聚焦整治实效,强化整改跟踪问效,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防止问题反弹;严把监测数据质量关,规范监测频次与比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长效监管,织密生态“防护网”。建立入海排污口动态管理台账,依托国家入海排污口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更新报送信息数据,实现“一口一档、动态管控”;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推进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提升精准监管能力;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排污口违法行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