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违纪违法必被捉
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西宁市委原委员、常委、副书记汪山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山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修养,政绩观错位,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贪图享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和“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汪山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山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艾书琴被开除党籍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社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艾书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艾书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艾书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廉洁底线失守,亦官亦商,贪敛钱财,搞权钱交易。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艾书琴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海市宝山区委原副书记、宝山区原区长高奕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宝山区委原副书记、宝山区原区长高奕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奕奕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品行恶劣,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干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纪律,官迷心窍,虚构任职履历并伪造个人档案资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对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未予纠正;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纵容,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高奕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奕奕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和宝山区第八次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安徽省委老干部局原巡视员汪文庆被开除党籍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委老干部局原巡视员汪文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文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兼职取酬;利令智昏、退而不休,热衷于站台牵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原任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业务承揽、申报用地指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汪文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汪文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