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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类路径、5大要点!专家解析海洋类EOD项目“套路”

发布时间:2024-02-29  |  来源:中国环境APP

生态环境部近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会,明确推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以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统筹发展与保护的任务依然繁重。

2月1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举办的高质量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新闻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海洋司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协调指导沿海地方积极申报海洋生态修复等中央和地方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共同投入美丽海湾建设,尤其提到浙江温州洞头、福建等地申报的EOD项目。

那么,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模式是否有“套路”可循?有哪些实施路径?又要注意哪些问题?

“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的谋划实施需从生态环境问题识别、产业发展内容选择、投资运营主体筛选、相关权益要素保障、长效保障机制建立五方面统筹考虑,进而夯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特色海洋经济的有机统一的实现基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EOD创新中心主任赵云皓表示。

 

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模式项目实施要点框架


如何找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是EOD项目的核心内容。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要聚焦哪些问题?

依照EOD模式核心要义的要求,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须以解决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为基础,充分挖掘生态环境要素价值,创新发展特色关联产业,通过产业开发经营平衡项目总体投资,由一个市场主体一体化实施,进而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产业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已有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等7个省份的14个沿海地市共推进21个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投资总额占全国EOD项目投资总额的13.94%。21个项目生态环境治理内容投资总额占项目总投资的24%,其中,生态环境治理内容投资占比最大的为36.4%,其余各市占比在12.0%~32.6%之间。

“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模式要与国家海洋生态重点领域的发展方向高度统一,是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 赵云皓强调。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将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列入“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意见》将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沿岸直排海污染源整治、海水养殖环境治理,船舶港口、海洋垃圾等污染防治,重点海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内容作为重点工作。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中明确支持“实施退围还滩还海、岸线岸滩整治修复、入海口海湾综合治理、海岸带重要生态廊道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栖息地保护等”。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发布的《“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明确了我国、各重点海域及沿海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方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则进一步提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八大行动和美丽海湾建设。

“现阶段,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应充分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任务。”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EOD创新中心徐文力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地方政策文件要求,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应以海域区域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重点任务,以改善海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带动特色关联产业价值链延展提升为导向,系统实施海水养殖环境整治、入海排污口及直排海污染源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亲海岸滩环境整治、入海口海湾综合治理、海岸带重要生态廊道维护、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栖息地保护、美丽海湾示范建设等生态环境治理内容。

据了解,目前在沿海地市推进的21个EOD项目中,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生态环境治理类型,兼顾实施海岸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入海河湖治理、海洋固体废弃物治理等。

如何选产业?

今年1月印发的《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分析生态环境治理对优势产业的价值提升作用,将价值提升空间较大的优势产业确定为关联产业。识别发展空间大、市场预期好、项目收益佳、反哺能力强的优势产业。

徐文力对此也明确,在实施EOD项目中,“关联产业的选择应遵循特色鲜明、基础较好、效益显著三个原则,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且与生态环境改善后带来的价值提升呈强关联。”

具体到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模式,徐文力介绍,海洋修复EOD项目关联产业可选择生态养殖、海洋水产加工、生态种植等物质产品生产,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等海洋资源利用,滨海旅游、滨海康养等文化旅游服务,海洋公共管理服务、港口服务等海洋关联服务,未来亦可选择海洋碳汇开发交易等海洋生态产品交易相关产业,丰富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结合实际来看,在目前已经推进的21个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中,关联产业类型以生态旅游、生态养殖、生态农业、文旅康养等特色产业为主。这其中,以生态旅游为关联产业的项目数量占比相对较大,占比达到54%。

除了找准问题、选好产业,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还应从投资运营主体筛选、相关权益要素保障、长效保障机制建立等方面统筹考虑。

针对海洋修复EOD项目,涉及的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与现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及政策目标相符合,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扩大内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碳达峰碳中和、产业政策与行业准入条件等政策目标。

项目涉及用地用海用岛的,需符合开发利用要求,并且市场主体能够通过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租赁等方式获取该土地的使用权。

同时,要保障区域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项目的实施,包括水资源消耗、能耗、碳排放强度和污染减排指标控制要求等。

此外,项目收益涉及水资源、砂石、矿产等相关资源,底泥、矿山废弃土石料等废物利用的,需确保原料及加工销售等经营权益可获得;涉及取水调水、集中式光伏上网指标的,需确保指标可获取。

三类典型路径

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是否有“例”可循?

对此,徐文力总结了近岸海域环境整治与海港经济融合发展、近岸海域环境整治修复与海洋文旅融合发展、入海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种养等3类EOD实施典型路径。

一类是近岸海域环境整治与海港经济融合发展。项目通过实施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环境治理工程,对区域内流域、海洋进行综合治理,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渔港生态条件良好、渔港服务产业链条完整成熟的基础优势,以海洋资源、海岛资源、海洋渔文化等综合开发为载体,培育形成特色渔港产业,推动当地海洋经济链强链、延链、补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创新充分融合,为海洋“两山”理论实践提供了有益借鉴。

第二类是近岸海域环境整治修复与海洋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重点关注岛礁生态整体修复与提升,统筹考虑岛礁附近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以近岸海域水质提升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为主线,实施无废海滩建设、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旅游开发、海上休闲运动开发建设等,系统提升近岸海域质量、修复海岛海湾生态。通过对海洋海岛文旅资源的挖掘开发,促进文化传承与休闲、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凸显海洋、海岛、海岸特色,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经济创新发展、群众收入高水平提升的良好格局。

第三类为入海农村环境整治与生态种养融合发展。项目以水库周边生态湿地保护修复与治理为主线,以生态农业、生态渔业、生态旅游三大关联产业为支撑,以区域内村庄搬迁及环境整治等环境质量工程为抓手,系统化解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入海口污染问题,净化海水养殖环境,提升水库及周边环境质量,打造水库生态屏障圈。以库区生态资源综合开发作为发展核心,搭建生态产业发展平台,基于生态农业、生态渔业优势,拓展上下游深加工业、平台销售等方式,实现产业链有效延伸,一二三产高度融合,逐步培育形成特色产业。统筹推动水源地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农业、生态渔业、生态旅游关联产业协同发展,实现水源地保护、优质资源升值、乡村振兴三大目标有机统一。

“近岸海域环境整治EOD项目未来的谋划实施,应在深度结合政策要求基础上,发挥资源环境优势,多渠道为产业发展赋能,从而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同发展。”赵云皓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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