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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福建海洋生态高水平保护

发布时间:2024-05-15  |  来源:福建日报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强调,“要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福建作为海洋大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与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在推进海洋生态更高水平保护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高水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根基。

要把守好海洋生态环境的底线放到海洋经济发展的全盘去考虑,健全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山海林田湖草沙协同治理优势,构筑海洋生态“深蓝”防线。福建注重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源头预防,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等方式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法规政策标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督察执法,守好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高水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转型动能。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海洋生产力。海洋经济要加快绿色转型,着力推动绿色制度创新、理念创新、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优化调整。福建抢抓海洋经济发展机遇,推进传统渔业创新升级,布局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聚焦海洋生态项目研发和重点技术攻关,提升海洋研究能力和对外合作交流水平,推动“海上福建”不断崛起。

高水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民生底色。

生态环境向高品质转变,最终目的是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注重海洋的综合、系统、专项治理,开辟市民亲近自然、感悟美好的山海空间,把最美的沙滩留给百姓,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

多年来,福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先后颁布《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福建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建设“海上福建” 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政策举措,系统谋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与政策措施等,坚定不移走生态建设与增收致富有机结合的绿色发展之路。

对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福建在探寻海洋生态保护中还面临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局部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海洋生态产品溢出经济价值尚未充分发掘,海洋碳汇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意识还比较薄弱等。应秉承系统科学生态治理思想,从海洋生态文明意识、海洋生态系统治理、海洋生态结构转型、海洋生态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发力,构建高水平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加强高品质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协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人海和谐。

强化海洋生态文明意识。海洋生态文明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新兴产业为导向,在全社会倡导人海和谐理念。

催生内在动力。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以现代文明为理念,以现代科技为手段,以交流互鉴为路径,将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耕海牧渔”、念好“山海经”、打造海洋经济“半壁江山”、建设“海上福州”、发出“向海进军”号召等精髓要义同海洋生态文明结合起来,吸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和智慧,弘扬海洋生态文明的大局意识、协调意识、责任意识和价值意识,使海洋生态文明焕发出勃勃生机。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大中小一体化教育机制,开展海洋意识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海洋知识的普及,在全社会营造知海、爱海、惜海、护海的社会氛围。

优化海洋生态系统治理。2024年1月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2024年3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分层次的精准治理。完善以海湾(湾区)为载体的全域覆盖型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每个海湾的生态特点以及修复目标,实施“一湾一策”措施。优化构建生态优先、层次清晰、系统治理的海洋生态环境分层递进管治格局。在抓住改善水动力条件这个根本的同时,针对不同生态问题,协同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实现生态功能和空间格局的整体提升。

立体式的协同治理。要坚持陆海统筹,立足“从山顶到海洋”的治理思维,强化陆海交错带的规划管控,建立流域协同、区域协同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探索跨区域协同机制,围绕跨界山脉、流域、海域联合开展生态治理,全方位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多样性的深入治理。要全面落实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形成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机制。健全海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保护机制,加强渔业资源调查监测与资源养护,建立健全海洋生物生态监测评估网络体系。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科学发展,收集石斑鱼、河鲀、牡蛎等特色资源,种好海带、龙须菜、紫菜等养殖品种,培育福建特有的大黄鱼、鲍鱼、对虾等优良新品种,提升生态资源“添金加银”能力。

深化海洋生态结构转型。认真念好低碳、环保、绿色、增长“八字真经”,打造福建蓝海经济“生态+”新篇章。

加快构建绿色海洋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由岸向外的立体海洋空间资源规划布局,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转型,提升海洋经济发展“含绿量”。抢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数智渔业、海洋新能源产业的“科创高地”,加快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更多蓝色动能。全面拓展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EOD)在美丽海洋的用武之地,打通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创新路径。我省率先建立了海洋资源价值实现等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促进传统渔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做优文旅存量,扩大海洋优势,推进海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发展,服务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培育壮大海洋生态环保产业,打造绿色增长新引擎。

细化海洋生态保障机制。协同各部门职能,精准有效从法治、市场、科技、政策发力打好海洋生态守护“组合拳”。

制度保障机制。充分传承与创新“厦门实践”典型经验,持续深化拓展福建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成果。完善各级海洋生态补偿治理体系,健全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实施,优化监督执法机制,寓服务于监管之中。

市场激励机制。发挥福建海洋生态资源优势,创新构建蓝碳开发和交易系统,建立海洋生态市场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流向海洋低碳生态产业。推动建立产品“碳标签”认证等制度,开展海湾片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数据统计试点,探索海洋碳汇交易试点,提升海洋碳汇服务功能。

科技赋能机制。积极凝练海洋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建立全省海洋生态综合治理重大项目库,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发布“揭榜挂帅”科研专项,打造海洋生态领域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形成一大批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福建作为数字经济大省的优势,加快建设海洋智慧生态文明,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同海洋深度融合,在智能捕捞、智能预警、智能管理、智能决策上作为增收降本的新手段,提升海洋数字化水平。

(作者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莆田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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