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研讨会圆满召开
2021年6月18日,海洋中心在大连组织召开2021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研讨会,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海洋司副司长张志锋,监测总站副总工杨凯,海河北海局副局长曹可,海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菊英出席会议,会议由海洋中心副主任樊景凤主持。来自海河、太湖、珠江流域海域中心和11个沿海省(区、市)及驻市监测机构的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骨干共280余人参会。
会上,王菊英代表海洋中心向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并对改革过渡期间各流域海域中心、沿海各级监测机构与海洋中心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共同保障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平稳过渡和有序运行表示感谢。蒋火华指出,国家机构改革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通过国家和地方分工协作、第三方力量补充的方式,保障了各项监测工作的平稳过渡,有效带动了沿海地方监测机构的建设发展,并强调要深刻认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在生态环境监测持续深化改革背景下,要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复杂性和特殊性,重点围绕海洋监测体系建设、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主要业务工作保障等内容认真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全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张志锋介绍了“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向和重点内容,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需求方向和支撑内容。杨凯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发展变化,并就网络运行机制、质量控制管理、数据挖掘分析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海洋中心分别就2020年以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质控管理情况、数据管理情况及“十四五”有关考虑做了专题报告。与会监测机构围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网络运行、质量管理、能力状况等方面内容展开了深入研讨,并就现阶段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工作建议进行了充分交流。
樊景凤在总结发言时指出,海洋中心将在部监测司和海洋司的指导和支持下,切实履行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协同流域海域中心、各省监测机构,共同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本次会议是国家机构改革后第二次召开海洋监测工作会,会议明确了“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思路和下一步阶段工作要求。通过会议期间研讨交流,各级监测机构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凝聚了共识,为“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监测工作落地落实奠定了基础。(张骁 李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