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标准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16-12-06 | 来源:本站编辑
一是强化标准研究,做好技术服务。与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积极对接交流,研究现代海洋资源环境问题,努力制定更适用于浙江海洋环境现状的标准体系;承担国家海洋减灾中心《赤潮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指南》在浙江的试点验证工作,在温州洞头、舟山普陀开展赤潮灾害损失调查与评估试点,为优化评估方法提供实践依据。
二是拓展需求研究,完善标准体系。对照“十二五”期间海洋国家和行业未立项标准名录,结合浙江海洋标准化工作实际,组织相关技术单位积极申报海洋标准制修订需求。我省申报的《海岸带生态修复标准》等6项标准,列入2016年度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目录。由浙江海洋科学院为主制定的2项海洋标准列入2015-2016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此外,以构建特色海洋地方标准体系为目标,开展省级地方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工作,已有7项海洋标准列入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浙江省海域基准价核定规程》等2项标准已完成标准报批,即将发布实施。
三是加强合作交流,提升队伍素质。注重与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间的合作与交流。今年10月,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正式成为中国海洋学会海洋标准化分会的会员单位。组织开展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监测规范》标准宣贯”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手段与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等培训,提升业务队伍专业素质,努力推动海洋标准在全省的推广和应用。
“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牢牢把握海洋资源环境发展形势,顺应《全国海洋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新思路,加强国际先进标准的研究,努力构建新形势下海洋标准体系,切实发挥地方海洋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海洋强省和海洋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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