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国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国家海洋局审查福建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赵 婧) 8月3日上午,福建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审查会在北京举行。会上,国家海洋局组织的审查小组听取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汇报,审阅了《福建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送审稿)》),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询。
据悉,国家海洋局要求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于今年9月底前将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成果上报审查。福建是除环渤海省、市之外,又一个上报审查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沿海省份,这标志着我国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加快推进。
在此次审查会上,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首先介绍了该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基本情况。福建省自2014年12月制定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以来,历时1年多,经过资料搜集、现场勘察、成果初步编制等阶段,两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地市政府意见,最后形成《方案(送审稿)》。
该《方案(送审稿)》在福建共划定海洋保护区、海洋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等10种类型、193个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达15440.07平方公里,占全省海域总选划面积的41.02%,并根据红线区的属性、资源禀赋、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管控措施的严格程度,将海洋生态红线区区分为一级红线区和二级红线区,分别实施禁止性和限制性管控措施。同时,《方案(送审稿)》划定纳入红线管理的大陆自然岸线总长1408.18公里,占全省大陆岸线的37.53%;海岛自然岸线1716.73公里,占全省海岛岸线的75.37%;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预期比例达88%,均达到相关控制指标要求。
会上,来自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海域综合管理司、政策法制与岛屿权益司、东海分局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对《方案(送审稿)》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下一步,福建省将按照国家海洋局的审查意见对《方案(送审稿)》进行修改完善,争取使该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早日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