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报:创新思路凝聚力量 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王守信
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特别是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我省把落实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任务、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加强调研,深入思考,创新思路,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明确五大目标
我省明确“十三五”时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强化海洋功能定位,优化海洋资源开发布局,加快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海洋经济战略转型,充分发挥海洋类型生态示范区和保护区的载体优势,坚持海陆统筹推进海洋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提升全社会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努力建设生态海洋、安全海洋、健康海洋。
初步确定五大目标:一是海洋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二是海洋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三是近岸生态环境趋于好转,四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确立,五是海洋生态效果更加明显。
推进八项任务
下一步,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将重点推进8项任务。一是强化海洋功能定位,优化开发和保护布局。强化海洋功能区划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作用。明确不同海域主体功能和生态功能,积极鼓励生态用海活动与海洋生态修复、建设的有机结合。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延长人工岸线,保留公共通道,打造亲水岸线。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加强对红线区的开发管制。建立全海域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二是推动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和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倒逼海洋渔业、船舶制造、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培植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用生态文明理念促进滨海旅游业、海洋文化产业发展。
三是海陆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入海河流和陆源入海排污口实时动态监控,密切监控入海口水质。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快推进海洋类型生态示范区和保护区建设管理。推进各类海洋保护区科学选划建设,实现海洋保护区分类管理。
四是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海洋法规规章体系和标准体系。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岛管理等地方立法工作。研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海洋资源环境超载区限批制度、海洋环保政府责任考核制度。
五是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持引领作用。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对科技型涉海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环保产业。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形成能够支撑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适应经济转型需求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
六是强化基础支撑,积极应对海洋环境变化。加强海洋监测评价和预报减灾体系建设。编制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十三五”规划。实施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分级管理,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和业务布局,形成陆、岸、海、天密切协调、有机结合的全省海洋立体监测观测系统。
七是加强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创新。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完善海域权属核查与海籍调查制度以及海域权属登记管理体系。
八是提升公众海洋生态文明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规划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科普场馆、教育基地,扩宽宣传渠道,弘扬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落实三大措施
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优势,凝聚力量,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集中释放政策红利。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初步设想以“五大工程、七个试点、三类项目”为载体,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和海洋保护。
一是实施浅海、海湾、河口、海岸带、潮间带湿地生态建设五大工程。实施浅海海底森林营造工程。采取播植海藻、投放人工鱼礁等措施,大力建设海洋牧场,为“海上粮仓”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实施蓝色海湾治理工程。在全省重点海湾开展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和陆源污染排海治理,加强莱州湾、胶州湾、荣成湾等的海洋生态、景观和原始地貌修复保护,恢复海湾生态服务功能。到2020年,实现全省10个左右重点小海湾治理,实施重要河口生境修复工程,实现全省20个左右主要入海河口的整治修复。实施黄金岸线恢复工程。实施潮间带湿地绿化美化工程,提高潮间带湿地绿化、美化水平,打造滩、林、堤相结合,生态缓冲功能显著的滨海湿地生态走廊。
二是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新试点。在沿海市选取各具优势的海洋生态项目,先行先试,总结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开展陆海统筹、河海共治试点,推广胶州湾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经验;开展黄河三角洲海洋生态建设试点,加强受损河口和自然生境保护;开展海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加强海岛生态、自然景观和原始地貌的保护,创新海岛保护体制机制;开展滨海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试点,总结推广沿海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开展黄金海岸生态综合整治试点,加强对优质自然岸线保护;开展占用优质岸线退出试点,积极探索占有优质岸线退出补偿、恢复、保护体制机制;开展海洋保护区规范化管理试点,开展保护区的分类管理,推广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的经验。
三是实施海洋生态治理修复、能力建设、示范创建3类项目。实施海洋生态治理修复类项目,包括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营造,海湾、岸线、湿地等修复、恢复项目。通过项目实施,保护和恢复浅海、海岸综合生态功能,促进生态渔业和碳汇渔业发展。实施海洋生态能力建设类项目,包括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观测预报体系、应急响应体系和海域动态管理体系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海洋生态保护监测观测预报技术支持能力,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综合管理和海洋生态文明服务和保障水平。实施海洋生态示范创建类项目,包括在试点市选取相对应的具有示范性、引导性、创新性、可复制性的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将经验具体化、项目化,先试验、先示范、先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