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管海用海 建设高水平生态特区
——深圳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践
深圳市海洋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随着生态文明建 设要求的不断深化,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生态建设不仅是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深圳市坚持陆海统筹、精细化、规 范化管理原则,扎实推进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建设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海洋法律规划体系
落实海洋强国战略,推进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深圳市海洋局开展《深圳市海洋发展战略研究》,围绕该市向海发展建设海洋强市,努力打造南中国海洋经济中心城市、南海开发和“一路一带”战略桥头堡,并提出海洋发展的八大策略。
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开展《深圳市海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按照海陆统筹、海陆一体化开发管理的原则,对深圳海域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构建和创 新,将海域区划、海域规划、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等内容列入《深圳市海域管理条例》进行规范;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创新围填海造地中海域使用权与 土地使用权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建立完善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等。
构建新型生态文明空间制度
编制《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探索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制度。构建陆海一体的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体系,从空间、政策、管理等入手,全方位建立一套可持续的环 境保护工作框架,为科学规范用海提供决策依据。结合陆地基本生态控制线,率先探索覆盖全域的生态管制制度,通过目标管理、空间管理与行为管理等综合手段, 推动海洋生态管理的优化调整,为全国深化实践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提供借鉴。
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 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全力支持以大鹏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申报工作得到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加快审批和报送过程予以支持,促进 了大鹏新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陆海统筹推动海洋资源配置
开展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研究,推进全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照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级、分类管理。同时,通过加大海岛保护宣传,积极推动深圳内伶仃岛入选“广东省十大美丽海岛”,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爱岛、护岛的热情。
开展沙滩专项规划,研究制定海滨浴场管理办法。强化沙滩资源的公共属性,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定27处为开放型沙滩,并明确了沙滩资源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工作原则。目前,正针对11处可开辟为海滨浴场的沙滩,研究制定海滨浴场管理办法,以填补海滨浴场管理的空白。
加快推进陆海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全面落实陆海统筹理念,开展陆海一体的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对用海项目和海岸线数据的转换、清理,在“规划一张图”综合管理系统和地籍信息系统中,实现了对海洋数据的查询和业务核查利用。
严格海洋环境监管与污染防治
开展重点湾区污染治理规划研究。深圳市深圳湾海域污染问题多次引起有关部门和深港两地居民的高度关注。2015年深圳市“两会”期间,深圳湾的污染问题 再次成为代表、委员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话题。市领导要求按照“马上就办”的原则,尽快拿出解决深圳湾污染的总体实施方案。为主动应对,深圳市早在 2011年就已着手开展相关研究,目前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
推进海洋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强化海洋监察执法。利用浮标对海水环境质量、 突发事件等进行监测、预警,逐步实现数据应用与共享。正式开通国家数字海洋深圳节点,并纳入国家数字海洋网络体系,启动节点门户系统建设。强化用海行为监 管,落实海监海陆空立体化监管,重点加强海洋开发活动热点区、生态敏感区、海洋工程建设区的监控,指导开展海上餐厅、民宿整治工作,有效维护用海秩序。
大力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推进重点片区生态修复。积极开展深圳湾15公里滨海休闲带(西段)岸线的整治、修复,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体验自然等多功能活动场所, 现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名片。华侨城湿地修复工程成效显著。2011年,获得国家海洋局授予的“国家级滨海湿地修复示范项目”称号,欢乐海岸项目获国家旅游 局、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授予“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成为全国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深圳湾设立禁渔区成效显著。主动开展深圳湾禁渔区划定工作并得到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的批复同意;禁渔海域面积约23平方公里,实行全年全时段禁止捕鱼;为守护禁渔区,深圳市海监渔政工作人员采取轮值方式24小时海上执法,禁渔效果显著,有效保护了深圳湾的生态环境。
大鹏湾海域珊瑚保育行动反响强烈。2012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发起“潜爱大鹏”珊瑚保育计划,积极引导环保社团、义工及社会人士参与,大力建设深圳美丽 海底花园。大鹏珊瑚保育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和参与,影响力愈来愈大,今年8月9日,首个民间珊瑚保育站在大鹏新区成立,志愿者们有了自己的 “家”。此举将会为深圳市珊瑚礁资源的保护树立新的里程碑。
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与支撑能力
加强院校合作,培 育本土海洋科研力量。为加强海洋人才培养,推进海洋立市战略,深圳市海洋局与深圳大学于2013年7月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在加强海洋政策研究、促进海 洋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建设海洋数据与技术共享平台、推动海洋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推进科教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深 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不断加强,随着《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2020年)》的正式实施,深圳还将继续坚持陆海统筹的理 念,不断改革创新,将海洋生态文明贯穿于海洋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早日实现人海和谐、城海交融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