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中心组织开展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现场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9 | 来源:
根据主管部门工作部署,2024年7至9月,海洋中心牵头组成专家评估组,会同环科院、南京所、卫星中心、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浙江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等单位,分批次对江苏省、上海市和浙江省共1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的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过程中,评估组坚持陆海统筹,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如丹顶鹤、中华凤头燕鸥、黄腹角雉、梅花鹿、安吉小鲵、百山祖冷杉、天目铁木等)、典型陆地/海洋生态系统(如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湖泊/滨海湿地、河口/海岛等)、自然地质遗迹(如浙江长兴二叠系—三叠系界线层型剖面等)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审阅各保护区自评估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各保护区的工作汇报,开展座谈交流、实地考察,并查阅相关佐证材料,依据《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技术标准(试行)》,从主要保护对象、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服务、水环境质量、主要威胁因素、违法违规情况六个方面,重点对各保护区近五年来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进行科学客观评估。评估组既肯定各保护区的成绩经验,又指出存在的不足,并从不同专业角度提出加强保护管理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海洋中心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团队将按程序推进完成江苏省、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评估工作,切实做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的技术支撑,同时为其他沿海省份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提供技术服务。
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现场评估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