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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时间:2015-11-24  |  来源:本站编辑

10月27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域研究院承担的《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任务成果在沈阳通过了专家评审。评审会议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会同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组织召开。专家组成员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领域权威专家,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代表也到会指导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是全国首次编制完成的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提出的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体现了“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延伸了和完善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分区体系,对海洋领域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具有重要意义。

评审认为,《辽宁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开展编制工作,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合理,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清晰,《规划》编制研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其他沿海各省区编制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具有示范作用。

下阶段,课题组将依据国家海洋局和发改委关于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有关文件要求,继续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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