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心网站域名及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基金申请书投递邮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1 | 来源:本站编辑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6号)文件要求,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得开办党政机关网站(gov.cn域名)。因此,监测中心门户网站、监测业务网域名将于11月28日停止解析,届时中心网站及电子邮箱将无法链接,门户及业务网站新域名变更为www.nmemc.org.cn、www.chmem.cn
为避免接收投稿受到影响,自11月26日零时起原实验室投稿邮箱将停止使用,28日起投稿邮箱更换为samt@nmemc.org.cn,如遇邮件发送失败请联系实验室联系人,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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