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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中心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01  |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海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菊英主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浙江、河北等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会议指出,《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建设美丽中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和系统工程。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美丽中国建设使命任务,锚定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聚焦“十四五”时期和到2027年目标任务,进一步谋深谋细谋实。

会议强调,系统梳理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浙江、河北等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于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中心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深入挖掘、系统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福建、浙江、河北等地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实践、宝贵经验、重要理念,指导工作开展。一是结合中心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深入研究,提炼一批在海洋生态环保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的重大科研业务成果。二是加大支持力度。选派专家帮扶组,结合美丽海湾“把脉行”,指导各省市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扎实做好探索构建新时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三是结合《意见》的印发实施,组织中心业务团队,强化统筹协调与合作,加快研究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地方一线和基层调研,持续开展有关经验做法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创新转化和深入实践,以高水平保护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岛屿室主任付元宾、战略规划室副主任许妍、综合治理室副主任孙家文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浙江、河北等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和成效,以及对当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启示与指导作交流汇报。中层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共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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