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和质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9 | 来源: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掌握我国管辖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做好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强化年度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根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安排,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 〔2020〕69号)要求,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2020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 《2020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因疫情影响确需调整实施计划的,需提出应急方案并商海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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