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点实验室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于2014年12月31日结题。请各项目资助人于2015年3月2日前将项目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以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将于2014年4月上旬组织专家对报送的结题报告、研究报告进行审核。请各项目负责人确认研究计划中填写的账户信息无误,以便重点实验室将通过审核项目资助额的40%尾款划拨到账。
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或登陆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A4纸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二、邮寄结题报告和研究报告到: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林霞收;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邮 编:116023
电 话:0411-84783450 手机:15842485928
电子信箱:samt@nmemc.org.cn
网 址: www.nmem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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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