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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派员参加《伦敦公约》第41届缔约国会议

发布时间:2019-10-29  |  来源:

10月7~12日,《伦敦公约》第41届缔约国会议暨《〈伦敦公约〉1996年议定书》第14届缔约国会议在英国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举行。生态环境部国际司、海洋司、海洋中心以及外交部条法司、交通运输部辽宁海事局等单位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会。我中心派出韩建波、孙瑞钧参会。本次会议共有约45个缔约国、10个观察员国、11个观察员组织派员参会。

会上研究通过了《平台及其他海上人造结构物专项评价指南》修订案,该指南对我国海上油气平台弃置具有借鉴指导作用。会议审议了海洋环境保护科学专家组(GESAMP)第41工作组编写的《多种海洋地球工程技术的高水平综述》,初步研究了海洋地球工程的技术手段及其潜在的环境、社会与经济影响。会议通过了临时适用议定书2009年修正案的决议,允许缔约国通过向秘书处提交声明的方式开展以海底地质封存为目的的二氧化碳流出口,暂时解决了国际上进出口二氧化碳流的法律障碍。会议审议了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日本经济产业省成立的特别小组评估了5个废水处置方案,认为排入太平洋的方案是性价比最高的,“将耗资34亿日元(约3000万美元),耗时7年零4个月完成”。中国代表团也表达了对该问题的关切,并敦促日本能够及时、透明地分享相关信息。

除上述大会议题外,海洋中心人员还参加了海洋垃圾与微塑料工作组、二氧化碳海底地质封存工作组的工作。我们将持续跟踪整理相关文件,对外进一步优化国际履约能力,对内增强倾废管理技术支撑水平。(环境监管室 孙瑞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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