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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中心派员参加《伦敦公约》第39届缔约国会议

发布时间:2017-10-20  |  来源:本站编辑

10月9日至13日,《伦敦公约》第39届缔约国会议暨《〈伦敦公约〉1996年议定书》(以下简称《1996年议定书》)第12届缔约国会议在英国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举行。国家海洋局国际司、环保司、监测中心、南海分局以及外交部条法司气候办等单位组成的中方代表团参会。监测中心派出韩建波、王晓萌、孙瑞钧参会。共有来自34个公约缔约国和30个议定书缔约国以及3个非缔约国观察员国家和5个国际组织观察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重点围绕公约与议定书的批约、战略规划实施、科学组会议报告、遵约以及公约议定书相关环境问题等议题展开讨论。

2016年的缔约国会议通过了公约与议定书的战略规划(2016~2030年),为未来14年的工作立梁架柱。战略规划明确了公约与议定书的四大战略方向,即增加议定书的批约数量、完善公约与议定书的有效执行、推动公约与议定书的外部发展、识别并解决公约与议定书框架下的新兴海洋环境问题,但其实施与执行等问题并未解决。本次会议成立工作组予以专门讨论,并通过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初步将各工作方案根据战略方向重新整合,确立每两年审查一次战略规划的实施进展,在前两个目标年(2022年和2026年)审查规划文本,并要求秘书处准备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总结报告等。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疏浚物行动清单和行动水平制定渐进式指南》,为缔约国编修本国疏浚物行动清单与行动水平提供了步进式指引;包含行动参考值的补充文件因部分缔约国代表对计算方法与文献全面性存疑,留待下届科学组会议继续讨论。本次会议设立了工作组讨论《平台与其他人造结构物专项评价指南》的修订,初步同意对“其他人造结构物”的界定采取分类法而非列举法,并将原指南的“灯塔、浮标与离岸运输设施”修改为“重基结构、海床下结构或用作离岸运输设施的结构”,并同意将目前的“污染防治计划”内容予以拓展作为指南附件。

本次会议,我中心人员参加了战略规划实施工作组、平台与其他人造结构物指南修订工作组、遵约组的会议。中心人员代表中方在大会上对《疏浚物行动清单和行动水平制定渐进式指南》表达了关于全面体现行动清单示性特征、合理区分特征值与行动水平的关切,并介绍了我国开展海洋垃圾试点监测、实施垃圾分类及“限塑令”等管控措施、在海洋垃圾(微塑料)方面开展联合监测与技术研究以及国际合作等取得的进展与成果。在遵约议题下,中心积极配合国际司与外交部,成功将外交部条法司气候办人员推为新一任遵约组成员,并根据中方权益与立场对海洋倾倒定期立法、行政与执行措施报告模板的指导性地位与框架内容表达了关切。本次会后,我们将总结整理,以期对外进一步优化国际履约能力,对内增强倾废管理技术支撑水平。(孙瑞钧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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