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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社会公众建言选登(10)

发布时间:2021-10-15  |  来源:

“我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言献策”社会公众意见网络征集平台自2020年2月发布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积极留言,为“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及《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等提供了宝贵意见建议。根据这些留言,海洋中心整理出涉及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公众亲海、风险防范、美丽海湾建设、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在相关工作中予以重点考虑。现以连载方式刊登部分优秀意见建议。本期为标准制度类优秀意见建议。

1.建议参考国际上海洋环保意识较强的国家、地域的相关标准及制度,结合我国各地实际以及具有较大开发与保护价值的海洋动植物保护现状,以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为原则,修订并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及制度。此外,为保证标准及制度的落实落地,还应健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责机制。(网友“陈云”“钦先生”“王文安”“李女士”)

2.建议海洋开发相关标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应在充分调研、完善海洋开发活动影响评价工作的基础上,以陆海统筹为原则,以形成科学开发、绿色开发、生态和谐的陆海一体开发局面为目标来实施,形成系列技术及标准规范,从而保证能够打造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开发利用格局。(网友“澜佰川”“sun”“何萍”“赵玉婷”)

3.针对海洋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标准及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建议首先要系统全面掌握我国海洋各种污染物情况,厘清各类污染物的特点,逐一梳理成因;其次要细化内容,如丰富海洋倾废区选划管理及长期监测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针对工业污染源,要提升与区域准入、环境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等制度以及产业和项目类型清单的协调程度等。(网友“因心知恩”“小吴”“林子涵”“玖念”)

4.建议强化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相关标准体系,探索设立海洋生态整治修复专项基金,建立流域—海域联动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开展海洋保护地等禁止开发区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示范,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损害赔偿机制。(网友“关注海洋”“广西壮族自治区网友”“胡子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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